当前位置: 首页 > 综合 > >正文

征收拆迁中,政府会议纪要能作为补偿的依据吗?

来源:北京中征律师事务所    时间:2023-05-05 17:00:43


(相关资料图)

在征收拆迁案件中,征地报批流程较为复杂,在政府尚未取得合法的征地手续之前,因为项目进度需要,往往需要先行用地。在此过程中,政府召集被征收人举行正式的协商会议,在会议中约定给予被征收人补偿款,并形成会议纪要。之后由于各种原因,征收项目推进迟缓,被征收人拿不到补偿款,而由于缺失正式的公告、方案,政府又拒不认账,导致被征收人维权艰难。

当被征收人以会议纪要为依据要求政府履行补偿职责时,政府往往会以会议纪要是政府内部的意见和工作安排,效力仅限于行政机关内部,本身未对当事人设置任何具体的权利和义务,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不产生实际影响等理由,拒绝履职。

中征律师观点

会议纪要作为行政机关行政管理过程中的一种法定公文样式,其内容具有法定效力。若相关会议纪要约定了补偿条款,那么就设定了被征收人取得行政补偿的权利,足以引起征收双方之间行政法律关系的变动。

此时,会议纪要不再是行政机关内部正在讨论、尚不具备确定性的过程性行为或内部行政行为,而是已经转化为外部行政行为,构成行政允诺,能够作为政府部门履行法定职责的依据。

X 关闭

推荐内容

最近更新

Copyright ©  2015-2022 西方机械网版权所有  备案号:沪ICP备2020036824号-7   联系邮箱:5 626 629 @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