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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全省法院“枫桥式人民法庭”建设推进会在山西法官培训学院召开,会议对在全省人民法庭工作中表现突出的41个先进集体和79名先进个人予以通报表扬,并颁发奖牌和荣誉证书。其中,长治市法院系统4个集体8名个人榜上有名。
人民法庭是人民法院的前沿阵地,是联系基层群众的桥梁和纽带。近年来,长治市法院系统充分发挥人民法庭的职能作用,不断汲取新时代“枫桥经验”精髓,进一步创新新时代“枫桥经验”实践,为人民群众提供“零距离”的司法服务,推出“有温度”的便民举措,将司法为民触角延伸到老百姓身边,让“枫桥经验”在长治市法院系统落地生根、开花结果,为乡村振兴和社会和谐稳定提供了有力的司法服务和保障。
此次获省高院通报表扬的集体和个人分别是:屯留区人民法院路村人民法庭、襄垣县人民法院夏店人民法庭、壶关县人民法院大峡谷人民法庭、沁县人民法院郭村人民法庭;潞州区人民法院五马人民法庭庭长孟淑珍、潞州区人民法院马厂人民法庭审判员李晋安、上党区人民法院苏店人民法庭庭长梁江燕、襄垣县人民法院下良人民法庭庭长李丽霞、长子县人民法院石哲人民法庭庭长胡建枝、武乡县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专职委员(分管人民法庭工作)刘璟、沁县人民法院故县人民法庭庭长李瑞、沁源县人民法院郭道人民法庭庭长贺小芳。(来源:长治日报 张瀚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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