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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岁少年“试驾”电动自行车,结果……

来源:光明网    时间:2023-07-10 18:40:06

近日

年仅12岁的男孩小何(化名)

在公园内打篮球时


(资料图)

看到球友的电动自行车非常酷炫

于是动了“试驾”的念头

当小何经过河边直路时

见过往行人较少

便猛拧油门

不料车辆突然失控

撞上河边护栏

头部重重地磕在护栏上

伤口不断往外渗血

接报后

佛山市公安局禅城分局

警辅人员迅速到场

小何表示自己感到头晕和疼痛

警辅人员第一时间

将情况上报指挥中心

呼叫120救护车到场救治

同时通知其家属

为争取宝贵的救援时间

征得家属同意后

警辅人员将小何背至

公园门口等候救护车

并将其安全送上救护车

经治疗

其头部伤势已无大碍

警方提醒

未满16周岁不得驾驶电动自行车

广大家长务必增强

未成年人的自我保护意识

杜绝违规骑行电动自行车的行为

自觉遵守交通法规

避免发生交通事故

未成年人骑行电动自行车

危险系数高

1

电动自行车虽快速、便捷,但稳定性和刹车系统的安全性能不如自行车,危险系数较高。

2

未成年人的安全意识薄弱,对交通法律法规的了解相对较少,驾驶电动自行车时常出现逆行、载人、随意占用机动车道、随意变更车道等违法行为。

3

未成年人往往年轻气盛,骑车速度较快,甚至伴随一些非常危险的动作如追逐打闹、比赛超车、玩漂移等,大大增加了驾驶电动自行车的危险系数。

4

未成年人生活经验不足,心理、生理素质不够成熟,在遇到紧急情况时应变能力不够,不能及时采取正确处理方式。

法律链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七十二条规定,驾驶自行车必须年满12周岁;驾驶电动自行车必须年满16周岁。

素材来源 | 禅城分局

来源:佛山市公安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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